发布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学校体育
运动场地验收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中教协[2002]24号
有关会员单位:
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》的精神,落实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,提高学校体育场地的建设质量,规范学校体育场地及装备市场,维护学校的权益和建设单位的利益,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、标准及相关体育项目的竞赛规则,对学校新建、改建的体育运动场地进行验收,以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,保证学校体育教学、群众性体育活动、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的正常开展。现将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验收办法(试行)》和《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验收技术要求》予以公布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给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。
附件 1、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验收办法(试行)
附件2、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验收技术要求
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
2002年11月6日
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(兵团)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、教育技术装备处(部、站、中心、办)。 |